! N6 \4 B+ {* U" }, [ 伊犁州直辖区居民: 2018年5月2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[2018]794号)文件,将提高新疆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,实现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轨。通知下发后,我州出现了居民用天然气涨价的传言和居民抢购天然气情况,为稳定天然气市场价格,保障州直居民用天然气正常供应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各燃气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天然气价格政策,保持现有销售政策不变,保障居民用气市场供应,严禁自行采取新的限购政策,引起市场恐慌和异常波动。 二、2018年伊犁州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维持现价,暂不调整,依法依规适度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。 三、我委将密切关注天然气价格市场动态,积极受理用户投诉举报(投诉举报电话:8036300),加大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,保障市场价格平稳运行。 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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