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手上路
- 谷票
- 442 ¥
- 注册时间
- 2017-9-2
|
尊敬的各位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朋友,你们好!6 ~6 O' {9 v. {2 A) n( Y- W, \) q F
我是飞机场路玉兰尚城的一位业主,于2015年7月在该楼盘买了一套房子,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。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前,但是实际交房却是2017年6月1日,因合同中对逾期交房有约定,最晚不得超过2016年11月低,如有逾期,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万分之一赔偿。粗劣的计算了下,到今年6月1日产生了违约金达1万元左右,共计牵着到的业主有150户左右!赔付的金额较大!并且合同中约定,赔偿的违约金应在交房后30天内赔付,自2017年6月1日以来,我们业主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书面告知,电话或者短信等等!9 W9 e. n9 K% i* Q
所以我们业主自发的去找开发商协商,有个人业主,也有我们自发组织的业主群,多次无果,九月份答复说只赔付2016年11月-2016年12月两个月,并且于2017年9月底赔付到位,实际情况是什么都没有!这周我们再次去找开发商协商,得到的答复是周六(2017-10-28)上会研讨解决。今天(2017-10-28)我们十几位业主去找开发商,得到的还是只赔付两个月(开发商的解释是房子完工报告是2017年1月1日)!并且只说一定会赔付,赔付的时间却含糊其辞,也不愿意出具书面证明!
" }( W1 I( f9 c8 G! ^& @0 R5 f, c 对于这样没有信用的开发商,我们的业主该如何寻求一个满意的结果?该怎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?希望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朋友帮帮忙!, `5 f: v$ r4 O2 \9 f( [
(图片稍后上传)
4 g! ~0 ?* O( K+ V& ~0 g5 \ 如果需要我个人的联系方式,我会发站内信答复!
$ n5 e0 r8 p4 {' B9 _ 2017-10-28
8 p% G0 W3 g1 u6 F7 r0 S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