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作用 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 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》 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 《通知》主要从三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↓↓ 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,延长午间谷段时长,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8小时:8:00—11:00,19:00—24:00;平时段8小时:11:00—13:00,17:00—19:00,0:00—4:00;低谷时段8小时:4:00—8:00,13:00—17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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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提高浮动比例,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。在平段电价基础上,高峰、低谷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75%。6 t! W3 Y) L9 S; T% J/ 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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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设置深谷电价。5、6、7、8月份14:00—16: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,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%。尖峰时段保持不变,为1、11、12月份19:00—21:00、7月份21:00—23:00,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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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E+ A5 R/ ?7 M6 n新政策自10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5年 《通知》要求 各地发展改革委、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 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排 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确保政策平稳落地
6 x B: S, I6 Z1 L据悉 此次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将有利于进一步引导 电力用户错峰选时用电 提高新能源发电利用率 新能源配建储能设施加快建设 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【来源:天山网微信公众号(ID:xjnews)综合石榴云/新疆日报】 3 j8 H7 o3 S: w) `9 Y v+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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